• LED显示屏工程项目结算基本原则
  • (一)工程以LED从设计(含支撑钢结构设计)到材料(设备)采购、制作直至安装到位(含支撑钢结构施工)、验收合格后完成并交付使用(含合同约定质保期内应由中标人承担的费用)的综合包干价进行结算,中标价即为结算价(支撑钢结构部分按实结算)。除此之外,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二) 投标人对规费、利润、税金等项目在报价时超过了国家规定的费率,由招标人重新审定后办理结算。

    (三) 对中标人的函中标价原则上在中标后不作任何调整。但招标人需要更换材料品牌,结算时招标人只针对材料部分进行重新核价并进入综合单价办理结算。

    (四)LED屏的支撑钢结构工程根据设计和现场实际情况,按实结算。取费标准执行当地政府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及其配套定额,材料价格和工程人工费按2*****月《**市(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价格执行,总造价下浮x%,工程类别按定额规定的工程类别执行。

    (五)工程以审计部门审定的金额作为工程的最终结算总价。